越秀法院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52年成立的廣州市人民法院北區、中區、東區三個分庭。1952年12月底,各分庭分別升格為各區人民法院。1960年,廣州市區劃調整,中區并入北區,改稱越秀區,東區改稱東山區,法院機關也相應調整。2005年,經國務院批準,廣州市再次調整部分行政區劃,東山區、越秀區合并成為新的越秀區;2005年9月30日,原越秀、東山法院合并為新的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。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于越秀區寺右北一街三巷1號。全院現有人員411人,本科以上學歷260人,其中博士1人,碩士34人 。
越秀法院現設政工辦公室、執行局(執行一庭、執行二庭、執行三庭、執行四庭)、審判管理辦公室、辦公室、立案庭、刑事審判庭、民事審判第一庭、民事審判第二庭、民事審判第三庭、民事審判第四庭、行政審判庭、審判監督庭、少年審判庭、金融審判庭、調研科、監察室、司法行政管理科共17個內設機構。另設1個直屬行政單位,司法警察大隊;1個事業單位,綜合保障中心。
我司于2009承接建設的越秀法院大會議室、各審審判庭,本工程有智能中控系統、遠程視頻會議系統、數字會議系統、專業擴聲音響系統、投影顯示系統、攝像錄播系統。